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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国新办举行的关于解决商标审查积压、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回答了关于恶意注册商标行为问题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今年10-11月份,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5.7万件,其中驳回了3.8万件。
李建昌局长表示,恶意抢注就是为了某些不正当的利益来抢先注册别人已经使用而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这种行为一是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三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所以,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人、广大消费者所关注的问题,也是各国商标管理机关都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国政府的商标管理机关也高度重视防止、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为了打击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中国的商标管理机关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把恶意抢注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打击。第一,要做到有法可依,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对打击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已经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稿对恶意商标的抢注行为又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第二,正像刚才付双建副局长宣布的那样,我们加快了商标审查,解决了商标积压,由2008年商标审查36个月缩短到今年一年之内,使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无可乘之机。第三,我们在商标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查、异议、评审、转让、三年不使用撤销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审查,使他们无缝可钻。2009年我们一共注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1万件,其中驳回28万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审查商标注册122万件,其中驳回23万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特别是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两个月,也就是10、11月份,我们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5.7万件,其中驳回了3.8万件。第四,商标局依职权依法对已经注册的漏网之鱼予以撤销。专项行动期间,一共撤销了17件已经注册的但是属于恶意注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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